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2022年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
习近平同志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为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当前,应突出重点,围绕坚定政治认同、深化文化认同、加快发展步伐,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
坚定政治认同,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这是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基础。历史证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这条正确道路上,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走向富裕、走向文明。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就要牢记国情、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政治方向、根本原则和基本遵循,深刻领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全国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几千年来,维护和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始终是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政治理想、精神寄托和道德情感,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因此,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应注重引导全国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深刻认识国家统一是各民族最高利益,共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深化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是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基础。中华文化海纳百川、博采众长,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巩固的黏合剂,是中华民族具有强大凝聚力、向心力和整合力的重要根源。组成中华民族的各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特色,但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中华民族这棵参天大树的枝叶。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就要筑就民族之魂、深化文化认同、汇聚民族力量。当前,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强大精神纽带;切实尊重、保护和传承各民族文化,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中实现各民族文化交融共生、和谐发展,共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加快发展步伐,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小康。这是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懈努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但总体发展水平仍比较落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既是重大经济问题,又是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小康,要注重发挥民族地区的独特优势,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释放其发展潜力;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加强对口支援和帮扶,鼓励和推动发达地区帮扶民族地区,促进地区间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合作深入开展;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加快改善医疗卫生、住房、入学等条件,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重大命题,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从理论层面来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创新成果;从实践层面来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及民族关系赋予新的使命和新的要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准确把握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各民族在不断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中,在历史、心理、社会制度、政治文化等层面取得一致性或共识性的集体身份的认同。中国自古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于历史上中国各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历史条件、社会发展等诸多因素造就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追求和价值认同,其核心的内容就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正是这种精神追求和价值认同保证了我们历经苦难走到今天。一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中国各民族共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奋斗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历史长期发展的必然产物。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的最高利益。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华民族命运所系、发展所系。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依据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国情和各民族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共同愿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满足了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追求,又保障了中国各民族在统一的国家中共同享有政治平等、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等各项权利。新中国建立初期,为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改变落后面貌,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而各民族之间的帮助从来都是互相的,“三千孤儿入草原”“最好牧场为航天”等动人佳话,展现了各族人民手足情深、守望相助的情怀。进入新时代,为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上千万的扶贫干部深入农村牧区落实党中央扶贫任务,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和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这样真正关心各民族发展,把实现各民族平等和谐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在交往联系中形成的一种和谐状态。当前,我国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活跃。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生产方式的调整,更多的非城镇人口进入城市,而且这种状况将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成为一种新常态,也使民族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和新内容。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民族互嵌是新形势下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新思路,是城市多民族社区建设的新视角。相互嵌入不是简单地理解为混杂居住,而是要建立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和谐交融的民族关系,这是各民族共有的责任与义务。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沟通和感情,使各民族在更广阔的空间里获得更多发展机会,既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也是重要举措,必须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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